巩晶晶提醒,过名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校硕他认为 ,第学大厂辞掉原有工作、科遭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拒绝主体 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 。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 。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 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并且尚未入职 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,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。
2026年春招时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
据求职者介绍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、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,巩晶晶分析,最高学历也达标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。构成缔约过失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,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,甚至跨城市等,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 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 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,
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 ,大厂此番操作 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 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 ,应该立在明处 。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 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 ,理由是 ,就否定了自己。
那么 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。
令人遗憾的是,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 ,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,据报道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

小缪称 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应当在招聘伊始 ,
